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在“秋剑行动”专项集中执行活动集中打击周第二天,经过周密部署,精准出击,将一起借款合同执行案成功执结。
申请人刘某因被执行人某公司拖欠其借款90余万元,向东山区法院提起诉讼,胜诉后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经法院调查,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2019年11月5日,东山区法院果断出击,对被执行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采取拘留措施,促使其主动提出和解意见。在法院主持下,被执行人主动筹集25万元,先期给付申请人刘某,并对余款确定了还款期限。为确保该案后期执行到位,法院责令李某提供担保,李某迫于法律威慑,又主动提供其在新华镇有正在建设的钢结构厂房一处,对此东山区法院依法对此厂房进行查封。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此案执结。
“秋剑行动”集中打击周第二天,东山区法院拘留1人,拘传2人,查封钢结构厂房一户。共结案3件,其中执行完毕2件,执行和解1件,执行到位金额46.6万元。切实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