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以帮扶工作为载体深入推进司法服务
发布时间:2011-12-28 11:07:33
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在深入推进司法服务中,围绕地方党委工作要求,以帮扶工作为载体,深入特困群众家中开展帮扶工作。在工作中提出“个人筹、单位拿、领导带、干警助、自身干”的工作理念,形成以“年节帮、助学帮、雨季帮、取暖帮”等多种帮扶形式,并在帮扶工作中尽力解决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今年1—12月份,该院共有24名法官帮扶特困群众32户,为特困群众解决法律纠纷13件,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困难达27次,向特困群众送去慰问款物近四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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