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雷行动”第三天,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将涉民生执行案件作为工作重点,精准出击,使李某等27人申请鹤岗市某汽车销售公司拖欠工资一案有所突破,再获战果。
李某等27人与鹤岗市某汽车销售公司拖欠员工工资一案,经劳动仲裁后,李某等27人向东山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批案件在立案后,立即列入涉民生绿色通道,由新华员额法官团队办理。
因在仲裁中,鹤岗某汽车销售公司自有的大部分财产已对外出卖,并更换法定代表人,新变更的法人代表对此不认账,不同意履行此义务,且原法人代表、股东均下落不明,使执行工作难以继续开展,为确保欠薪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在辖区公安机关协助下,经法院多次工作,并查封了该公司全部工商档案后,该法人代表同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协助提供原法人代表、股东有关信息。
2019年5月15日,法院在收集了大量证据及有关线索的情况下,赴七台河市找到原公司总部,向其送达了有关手续,使该批案件能够继续执行,让农民工兄弟看到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