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孙华与被告张井涛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9-06-04 13:12:18
本院定于2019年6月14日上午9时,在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二楼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孙华与被告张井涛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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