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孙平与被告鹤岗市东方红乡小山村村民委员会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9-06-04 13:01:09
本院定于2019年6月6日上午9时,在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二楼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孙平与被告鹤岗市东方红乡小山村村民委员会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
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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