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 ——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在行动(九)

发布时间:2019-05-01 10:26:21


    东山区法院法警大队在执勤中体现 人文关爱妥善救助一名突发疾病的晕厥老人

    近日,一位来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咨询办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七旬老人,在诉讼服务中心突发心脏病晕倒在地,该院值勤法警体现关爱,在第一时间妥善救助了这名老人。

    上午9时15分,值岗法警史运海发现立案窗口一名前来咨询办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老人在立案法官接待后,依然滞留在立案窗口前,观察中发现该老人身体摇晃重心不稳,随时都有摔倒的可能,值岗法警史运海迅速来到该老人身边托起即将摔倒的老人,防止了老人因晕厥倒地造成二次伤害的严重后果。

    9时16分,警务指挥中心值班法警的对讲机传来呼叫,告知有老人晕倒在立案窗口前请求支援。带班领导立即赶到现场指挥,值班法警迅速取出了配备的急救药箱。

    通过对老人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发现其带有速效救心丸、丹参滴丸等药品,判断老人是因突发心脏病晕倒,警队带班领导指挥现场法警为其服用了急救药品,进行了急救处理。并立即通过老人手机中的联系方式与其家属取得了联系。经过法警施救后,老人逐渐恢复知觉。

    据了解,老人是一名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同时因脑梗阻刚刚治愈出院的病人,由于身体还未完全恢复,遂发病晕倒在地。经过法官和法警的耐心劝导,该老人情绪逐渐缓和。在家属赶到后,在法官和法警建议下其家属陪同老人前去医院进行检查。

    法院的关爱、救助行为,体现了法院法警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和“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承诺,彰显了司法警察良好的司法作风和司法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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