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在行动(七)

发布时间:2019-04-11 16:02:44





    家庭继承起纠纷 法官上门解民忧

    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在落实“让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承诺中,以大力推进司法服务为抓手,全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4月10日,东山区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在接到辖区居民周某立案电话时,了解到周某母亲刘某因年纪大行动不便,无法到法院立案,立即到当事人家中开展服务。

    刘某因其丈夫去世后银行存款继承与其家人发生纠纷,想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由于刘某年近八旬,行动不便,无法到法院起诉,其子周某通过社区调解工作站了解到法院服务热线电话,并与立案庭工作人员进行了联系。该院对此案件十分重视,立即来到其家中为其办理立案手续,并征求各方当事人的调解意愿。 

    立案庭工作人员将刘某无法到法院参加诉讼的情况及时向院领导汇报,该院院长高天麒同志立即决定,将该案以“涉弱势群体”绿色通道方式办理,并指派员额法官上门为其服务。次日,民一庭员额法官贺小平等工作人员到当事人家中为其进行调解。

    东山区法院主动上门服务的举措使刘某一家十分感动,得到了周边群众的一致好评。该院主动延伸诉讼服务触角,推广上门立案、预约立案、电话立案,秉持“让老百姓少跑一次腿、少花一分钱、少操一份心”的服务理念,践行“让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承诺,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让老百姓感受到法院司法服务的温暖。(本文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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