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18年8月30日上午8时40分在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蔬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赫明艳与被告陈黎明、张立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8-08-28 09:33:56
本院定于2018年8月30日上午8时40分在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蔬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赫明艳与被告陈黎明、张立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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