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安排部署,促进社会诚信建设,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题,果断采取四项措施,高位推进解决“执行难”工作,攻克“执行难”已取得突破性进展。
在目标定位上下功夫,强化执行工作组织保障。一是高起点谋划。及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工作推进有条不紊。将“基本解决执行难”纳入“一把手”工程,定期听取执行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确保执行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聚力起好步。及时召开干警大会,由院长亲自动员部署工作推进,广泛凝聚共识。三是多渠道保障。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院长负总责、副院长分工抓、执行局长具体抓工作机制,夯实组织保障。
在摸清底数上抓重点,专项行动力求攻坚实效。一是突出抓好有财产案件执行。坚持每月定期排查旧存、新收执行案件基本情况,逐案建立台账,摸清底数,因案施策。重点加大对有财产案件的执行力度,严格实行节点监控、全程跟踪、限期办结,进一步规范财产处置环节的时限与行为要求,切实做到全力以赴、应执尽执。二是认真开展专项执行活动。开展“百日执行攻坚战”、“集中执行大会战”专项执行活动,开展“亮剑”执行专项行动,对失信“老赖”果断亮出强制执行这把“利剑”。三是切实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制定执行案款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实现执行案款信息化与手工登记并行管理,确保执行案款流转与发放全程留痕、全程公开。
在信息运用上谋突破,切实推动执行模式变革。一是全面落实执行信息公开。完善门户网站功能设置,开设“执行信息公开”、“执行曝光台”宣传专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促进“阳光”执行。二是继续深化网络执行查控。依托信息化建设,实现与金融部门网络无缝对接。三是切实加强网络司法拍卖。实现司法拍卖透明化、高效率、零佣金,有效提升财产变现率。
在宣传监督上拓渠道,助力司法公信全面提升。一是大力加强宣传引导。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点宣传最高法院部署“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拟实现的总体目标,引导群众厘清“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界限,客观理性对待执行不能的法律风险。二是健全完善内部制约。探索推进执行裁决权和实施权分离改革,将执行异议审查和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交由其他业务庭办理,有效避免因执行权力过度集中导致乱执行等现象发生,倒逼规范执行,确保廉洁司法。三是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坚持重大工作专题报告制度,主动接受监督。开展“开门迎监督”活动,适时邀请代表委员、干部群众走进法院、见证执行,营造良好执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