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迅速贯彻落实周强院长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精神

发布时间:2016-04-15 11:04:35


    为实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目标,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召开动员大会,该院党组副书记高天麒同志参加并主持会议,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该院对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进行研究部署,确保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该院党组副书记高天麒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正确执行理念,善于把握执行政策,突出执行重点,确保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最大限度得到实现;二是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突出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三是严格执行监督,落实执行考核。将解决执行难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四是强化执行宣传。通过日报发稿以及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引起社会关注,形成解决执行难的浓厚氛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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