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首次提请辖区人大常委会对违法犯罪人民陪审员进行免职

发布时间:2017-06-05 10:47:03


    日前,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在干部管理中,依法依规对一名违法犯罪的人民陪审员提请辖区人大常委会免职,这是该院建院以来,首次对发现人民陪审员履职期间发生违法犯罪情况的依法处理。

    该院在审理被告人赵某涉嫌玩忽职守、贪污案中,发现被告人赵某系本院人民陪审员,故立即作出停止继续邀请其继续参加陪审的通知,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辖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该案一审判决被告人赵某犯玩忽职守、贪污罪,并判处了相应刑罚,赵某不服上诉。后经上级法院二审审理,裁定维持原判。

    二审维持原判后,该院立即依法向辖区人大常委会进行提请,免去了赵某人民陪审员职务。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