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增减统计

  发布时间:2012-01-07 09:08:52


    2011年第一季度,东山法院行政庭行政诉讼案件(不服行政处罚)收案1件,判决一件。判决后民事部分继续调解达成协议,做到了案结事了。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一件,未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工作后自动履行。
    东山法院辖区,地处鹤岗周边,大部分案件涉及农村、农民。百姓从不知法到懂法,再到运用法律武器,使东山法院行政诉讼案件呈现逐年递增,再逐年递减的趋势,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却是逐年递减。2000年以前,行政庭平均年收行政诉讼案件5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40余件。2000年至2007年,行政庭平均年收行政诉讼案件20件左右,行政非诉执行案件30件左右。较2000年以前分别上升75%和下降25%。2008年收行政诉讼案件18件,比上年下降10%。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8件,比上年下降40%。2009年至2010年平均年收行政诉讼案件3件,比2007年下降85%。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平均收案3件,同比2007年下降90%。
    为何在短短几年内会有这么大的反差呢?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行政机关认真履行职责,时刻为行政相对人考虑的因素,也有行政处罚复议机关逐步地健全、规范的因素。但更多的是东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庭所做的大量工作。东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在处理行政案件时,即要考虑行政机关在所属辖区内今后的工作,也要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更要考虑和谐大局的需求。为此,东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先后出台了多项有针对性的措施。如一步一协调,一步一研讨制度;一循访一指导一座谈制度等。并边制定边试运行边改进,逐步地完善这些协调解决纠纷的新机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行政机关对此也非常理解和赞同,行政相对人也能够主动撤诉,促成了非和解协调下的和谐。真正地达到了案结事了。
    从几件到几十件,再从几十件到几件。东山法院人只用了很短的时间。主要的做法就是积极向区委、人大汇报近期工作情况及工作方向,努力争得区委、区政府、人大的支持和帮助,走访辖区各行政机关,专业性指导行政机关,严格按照程序法依法行政。可以或可能以协调解决的问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解决,并使行政相对人从心理信服,力争做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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