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市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及要求,我院经审管部门核查个人办案情况,政工部门核查个人政治素质、廉洁自律情况,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推荐以下人选参加2016年度全市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
拟推荐对象:
全市法院先进集体 民事审判一庭;
全市法院先进个人 商丽萍;
全市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立案庭;
全市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韩亚坤;
全市法院办案标兵 张忠福;
全市法院调解能手 徐君光;
全市法院优秀司法警察 贾东彦。
现按照有关要求,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间自2017年2月16日至2017年2月18日,如有异议,请向本院政治处反映。
举报电话:0468—3537808,联系人:杨磊
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