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鹤岗中院党组扩大会议精神,鹤岗市东山区法院对院内安全保卫工作进行了精心部署,成立了“两节”期间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工作小组,确定由一名副院长主抓此项工作,成员由政治处、办公室、法警大队有关人员组织。
2016年12月22日—12月23日,该院检查小组对法院机关和下辖两个人民法庭的水电气等设施进行隐患排查,重点对办公楼和食堂的灭火器材、用水设备、暖气设备,审判法庭和办公室内的用电设施,法警大队和人民法庭各项安检设备,食堂上下水设施,燃气灶具以及办案车辆状态等进行了隐患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维修、更换、处理、解决,杜绝了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了法院机关、人民法庭的正常办公秩序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