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坚持标准,准确把握学习教育总体要求,确保学习教育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一是集中学习教育,突出在“学”上见起色。该院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全院党员干警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武装头脑,促地进执法办案。该院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带头作用,确立党组抓总支、总支抓支部,分管领导协管的组织格局,确保学习教育有序开展;在学习中结合工作实际,将习近平总书记并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对法院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人民法院各项制度作为学习重点,以“做合格法官”为工作标准,充分开展研讨、交流,真正做到入耳、入脑、入心,真学、真懂、真用。
二是优化司法作风,突出在“做”上见行动。教育党员干警,特别是党员法官,不论在何时、何地,在什么情况下,都要模范遵守党章、党规,都要时刻铭记党员身份,铭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宗旨,在进一步优化司法作风中,办良心案、办公正案、办铁案。
三是领导班子做表率,突出在“改”上见变化。该院党组班子成员立足本职,积极分担责任,以“三严三实”要求为标准,带头查摆问题,诚恳接受批评和建议,从工作中找差距,从思想上、党性上找原因,对问题不回避、不掩饰,有一说一、有二说二。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先后纠正、改变“好人主义”“等靠思想”等问题3个,为全院的学习教育真正开了好头,做出了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