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5-12-04 10:56:00
图为该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宣传标语
东山区人民法院的宣传标语(一)
东山区人民法院宣传标语(二)
东山区人民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文》
2015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东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专题法制宣传。
在宣传中,该院在法院门前悬挂宣传横幅,在诉讼服务中心电子显示屏播出宣传标语,张贴《宪法》全文,并由一名副院长在导诉台专门为来院群众解答《宪法》等法律知识,便于当事人了解《宪法》,营造了浓厚的宪法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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