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法官导诉有成效
发布时间:2011-12-27 10:25:45
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在司法服务中,推行法官导诉制度,全院24名法官轮流在立案信访大厅值班导诉。在导诉中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诉前指导等司法服务,引导当事人正确、高效地办理立案、信访、开庭、调解等相关手续,自2011年5月初该项制度推行以来,共接待群众430余人次,拉近了法院、法官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促进了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和谐,提高了法官司法为民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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