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积极进行诉前协调,成功地为外地农民工讨薪近2万元
发布时间:2015-07-13 16:17:56
图为当事人给该院负责人高天麒送来锦旗
7月初,一名外地农民工来到我院立案追讨工资,经过诉讼服务中心进行程序审查,发现该案不归我院管辖。当事人表示自己已经去过两家法院,因未能准确找到被告单位住所地未能立案,希望法院能帮助讨薪。立案庭将该案反映到院党组,我院主要负责人本着“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经过积极进行诉前协调,成功为其讨回近2万元的工资款,既节省了司法资源,也最大限度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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