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强化端午节期间纪律,加强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15-06-19 10:43:32


    2015年6月19日上午,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大会,部署加强端午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 会上,该院首先学习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通知》,随后再次通报最高人民法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并现场进行了深入讨论。 

    最后,该院党组副书记高天麒做了重要讲话,要求全院干警高度重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并将开展专项教育活动与端午节期间的节日廉洁自律有机结合,提出:一是严格遵守纪律。全院干警要严于律己,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和廉洁执法的各项规定。节日期间,该院不发任何形式的福利,只有一条提倡节俭过节祝福短信;公车一律在院内封存,公务用车一律请示后使用,严禁任何私人活动使用;严禁上下级之间相互宴请、大吃大喝等活动。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全院以部门为单位,以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督促全院干警严格廉洁自律,切实将党风廉政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名干警。三是严格责任追究。节日期间,院党组将开展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对明知故犯,顶风违纪的,按照相关规定,依纪处理,严格问责,绝不姑息迁就。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