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贺小平同志主审民事案件134件,结案134件,结案率100%,调撤129件,调撤率高达96.3%,无超审限案件、无发回重审以及更审改判案件,其办案各项指标位居全院办案人员之首,其民主测评满意率为100%,她脚踏实地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受到了全院干警的高度认可。2011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优秀公务员”荣誉称号,2012年被市中院授予“全市法院系统办案标兵”荣誉称号,2013年被市中院授予“全市法院调解能手”荣誉称号。
贺小平同志工作中勇于积极探索,能快速抓住案件焦点,能从根本上使矛盾得到彻底的解决,使当事人双方都能接受,为维护社会稳定贡献了自己的力量;该同志能够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敢于坚持正确的意见和观点,坚决抵制各种干扰和诱惑;工作之余,该同志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法律业务,并利用业余时间攻读在职法律硕士,不断充实提高自己,是青年法官的杰出代表。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坚守在民事审判工作一线,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尤其是开展向“时代楷模”孙波学习以来,她更是把“做一名纯粹的法官”也作为了自己的职业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