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集中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5-03-24 14:25:13


按照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工作实际,院党组决定自320日起开展以“讲政治守纪律、廉洁司法、职业道德”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教育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八、九、十”项规定,全面加强我院队伍的讲政治守纪律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廉洁司法教育,增强全院干警“讲政治守纪律、廉洁司法”意识,树立“司法清明、法院清正、法官清廉”的良好形象,为辖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经济快速增涨、人民幸福和谐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讲政治守纪律教育。通过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八九十”项规定,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教育广大干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中央权威。要牢记忠诚使命,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杜绝与党的方针政策路线不一致的言行,尤其是不在网络上发表、散布与党的方针政策路线不一致的言论,切实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要把讲纪律守规矩作为一条刚性约束,坚决杜绝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问题。

(二)开展廉洁司法教育。严格按照上级法院关于廉洁司法教育的各项要求深入持久地开展好我院的廉洁司法教育活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查处,对于不符合廉政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要严格规范法官的司法行为,强化“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追究”力度。要充分发挥审务督察的监督职能,充分发挥好监督网站的作用,以严格的管理和全方位的监督,确保法官清廉。

(三)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深入开展司法良知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干警维护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追求,恪守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职业操守。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增强群众观念,深入整治影响群众利益的“六难三案”问题。要大力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司法为民。要将向邹碧华学习活动同学习时代楷模孙波、全省道德模范潘英华有机结合,进一步开创全市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三、方法步聚

(一)学习教育阶段(320日~420日)。

一是明确学习内容。严格按照中院政治部制定具体学习明细认真组织学习(政治处依据中院政治处制定的学习明细制定本院学习规划)。政治处负责对全院各部门组织学习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二是开展专题讨论。各部门在集中教育活动中,要组织好本部门干警,结合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开展座谈讨论,使干警进一步增强“讲政治守纪律”的意识。

三是撰写学习心得。全院干警要围绕学习内容,结合自身实际,撰写学习心得。对优秀学习心得,政治处将在全院进行展览。

(二)查摆问题阶段(421日~521日)。

一是剖析典型案件。结合法院系统的典型案例,举一反三,认清存在的岗位风险和面对的考验,做到警钟长鸣。

二查摆主要问题。院领导及每名干警要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政治处要对查摆出来的违法违纪问题及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进行检查,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是开展谈心活动。一把手要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干警广泛进行谈话,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集中整改阶段(522日~630日)。

一是认真梳理问题。各部门及每名干警要对查摆的问题进行梳理,并制定切实的整改措施。

二是切实进行整改。一般性问题由本人负责整改,共性问题由院党组负责整改,违法违纪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是强化整章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监督制约体系。政治处要将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报中院活动办公室(政治部)。

四、组织领导

(一)思想重视。此次活动是我市法院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全院干警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认真参与。为搞好此次教育活动,我院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长:高天麒

副组长:鲁晓涛 楚利平 范秀蓉

员:张利刚 赵启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指导、综合、监督。

任:鲁晓涛(兼)

员:赵启刚

(二)明确标准。要严格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并深刻分析原因,找出问题症结,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三)严格责任。高天麒同志在集中教育活动中承担第一位的责任;各党组成员对所分管部门负“一岗双则”;政治处负责对活动的具体推进和监督检查责任。

(四)注重实效。本着对同志负责、对法院负责、对事业负责的精神认真推进该项活动,确保法院队伍素质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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