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民生拒执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6-04-02 17:47:05



图为当事人来到该院向办案法官表示感谢

2015年4月初,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赵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一案中,在该院下达执行通知书后,被执行人赵某不仅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而且拒接法院工作人员的电话,并在其妻吴某的帮助下多次转移、隐匿财产,鉴于赵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规定,已构成犯罪,故该院果断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公安机关对牛某其取措施之即,赵某慑于法律的威严,立即把赔偿款10多万元全部交到法院,法院立即转交到申请执行人手上,申请执行人对法院表示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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