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成立于2005年,行政编制法警6人,聘任制司法警察6人,女警2人。该法警大队一直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的方针,加强纪律建设,严格管理,积极服务全院审判执行工作,受到全院干警的普遍赞扬。2011年、2012年该大队连续两年被评为全院先进集体,东山区法院法警队2011年、2012年、2013年连续三年在全市法院系统目标考评中位列第一,法警大队大队长贾东彦同志被鹤岗市中院评为“全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
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始终把法警队伍正规化建设放在首位,努力做到认识和措施“双到位”。2013年投入资金3万元,配置对讲机、单警装备、盾牌以及安检仪等,为法警队正规化建设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促进法警工作更好服务于全院审判工作及其他各项工作;2013年该大队提讯犯罪嫌疑人69人,送达文件、法律文书370余份,看管罪犯60余次,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出警5次,协助执行逮捕7余人,没有发生一起人犯脱逃等各类事故,全部圆满完成,保证了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办案人员提供了有效的安全保障。
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狠抓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坚持用制度治警,做到管理、责任、落实、警力“四到位”,按照院岗位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对出勤、纪律情况,做到周有汇报,月有检查,季有讲评,并通过队务会、作风纪律整顿等形式,增强法警的组织纪律观念,该大队连续三年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主动适应现代社会发展和现代司法警察工作的迫切需要,及时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每周学习安检、值庭、押解、看管和应急处突等,每月开展一次擒敌拳对抗、盾牌操演练以及器械使用系列考评。2013年7月,在黑龙江省高级法院警务检查暗访中表现良好,被全省通报表扬。该院法警大队可谓是一支忠诚可靠、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反应迅速、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优秀的司法警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