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晓涛,女,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兼政治处主任。
鲁晓涛同志于1992年3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南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东山区人民法院政治处工作,历任书记员、副主任科员、政治处主任、副院长等职,现分管纪检、党总支、政治处、执行局、行政庭、办公室工作。
工作中,她始终以高度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思想积极进步、工作作风严谨;工作尽职尽责,勇于开拓,勤于奉献。该院政治处在她的带领下,各项工作均处于全市基层法院领先位置,2011年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她所分管的各部门,在历年来目标考评排名中也始终处于全市前列,连续多年保持无违纪。她本人近三年来也多次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2011、2012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政法工作先进个人。
鲁晓涛同志是一名对党、对工作高度负责、始终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的干部,工作中勤勉敬业,从不计个人得失,不仅在思想上积极上进,立场坚定,同时也用实际行动感染、带动全院。自2011年以来至担任副院长期间,东山区法院开展了“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司法质效和司法作风建设年”、“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等多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名党组成员、一名政治工作者,她在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站在全院工作大局的角度,配合院党组,严抓作风建设、狠抓队伍管理、勤抓司法服务,善抓文化建设,将各项工作有声有色地扎实开展,先后组织开展“走长征路”、“瞻仰革命旧址”、“重温入党誓词”、“政治理论考核”等思想教育活动,牢固全院干警的理想信念,组织开展“开规范庭、办精品案”、“书记员培训”等业务练兵活动,提升干警司法质效,建设法院文化长廊、廉政文化墙,创办具有东山法院特色内刊《法文化通讯》等文化基础,引领干警积极进取,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法官家属助廉等廉政建设,促进全院干警廉洁自律,组织开展“四进”、“法官五进”等司法服务,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宗旨,全力协助党组开展基础建设,使东山区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建设和恢复基层人民法庭工作如期进行,为全面打造一流环境做出不懈努力,使东山区法院各项行政工作始终处于全市各基层法院前列,为该院连续两年保持全市基层法院综合排名第一、提前实现省优做出了重要贡献。